序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招标单位
寿光市清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清河熙华园一期东区西区
3
合同名称
排污泵采购
4
工
程
综
合
说
明
建设地点:寿光市洛兴街以北,文远路以东
建设规模:23万㎡
建设结构:框剪结构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质量标准:国标
5
招标内容
排污泵采购
6
资金来源
自筹
7
计划工期
20天
8
资格标准
具有相应生产资质
9
招标文件的澄清期限
招标人在不晚于投标截止前2天对收到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答复
10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1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算起45日历天
12
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人民币(如中标方弃标保证金不再返还)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投标单位于开标前以投标单位名义提交,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3
招标文件资料费
元(不返还,开标现场缴纳现金)
14
招标文件领取及答疑
时间:年5月24日-5月26日
招标文件领取联系人:常女士-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刘工
16
投标书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17
投标书递交至
清河熙华园售楼处2楼会议室(原清河垄塬售楼处)
18
开标时间:
年5月27日上午9时
19
开标方式
公开开标
2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壹万元(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全部进场后无息返还)
21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及其他相应条件(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注:投标保证金直接现金,由财务出具收据。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者不具备中标资格。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