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4月17日到19日,县人大常委会派出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封玉花率执法检查组一行,在县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到架科底乡、上帕镇、鹿马登乡、石月亮乡及福贡电解盐厂、县污水处理厂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了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
检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如何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使这一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二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推进乡镇管网,饮用水源的监测管理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环评制度,联合执法机制,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监督,要一如既往地
据悉,近年来,我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福贡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符合功能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Ⅱ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怒江福贡断面水质符合功能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新建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1座,目前已完成征地和设计工作,4月1日已正式开始破土动工,预计今年7月份可以投入使用。
编 辑:吴秋花李玉花
责 编:李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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