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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6/19 1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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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定位及放线

测量工程监理实施

1.1.1施工测量方案的审批

施工测量工作是引导工程自始自终顺利进行的先导性工序,施工测量方案是全面指导测量放线工作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测量方案的审批是测量监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主要的预控措施。一般的施工测量方案的审查应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

1)工程概况。场地位置、面积与地形情况,工程总体布局、建筑面积、层数与高度,平面与立面,结构类型与室内外装饰,施工工期与施工方案要点,本工程的特点与对施工的特殊要求。

2)施工测量基本要求。定位依据,一般为场地、建筑物与建筑红线的关系;定位条件,场地、建筑物与红线的关系等;工程设计及施工对测量精度与进度的要求。

3)场地准备测量。根据设计总平面图与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拆迁次序与范围,测定需要保留的原地下官线、地下建(构)筑物与名贵树木的树冠范围,场地平整与暂设工程定位放线工作。

4)起始依据校测。对起始依据点(包括建筑红线桩点、水准点)或原有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均应进行校测。特别应注意本工程的高程及坐标系统均为独立系统。

5)场区控制网测设。根据场区情况、设计与施工的要求,按照便于施工、控制全面、又能长期保留的原则,测设场区平面控制网与高程控制网。

6)建筑物定位与基础施工测量。建筑物定位与主要轴线控制桩,护坡桩、基桩的定位与监测,基础开挖与±0.以下各层施工测量。

7)±0.以上各层施工测量。首层、非标准层与标准层的结构测量放线、竖向控制与高程传递。

9)特殊工程施工测量。

9)室内、外装饰与安装测量。会议室、大厅、外饰面、玻璃幕墙等室内外装饰测量。各种管线、电梯的安装测量。

10)竣工测量与变形观测。竣工现状总图的编绘与各单项工程竣工测量,根据设计与施工的变形观测的内容、方法及要求。

11)验线工作。明确各分项工程测量放线后,应由哪一级验线及验线内容。

12)施工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根据施工安排制定施工测量工作进度计划,使用仪器型号、数量,附属工具、记录表格等用量计划,测量人员与组织等。

1.1.2施工测量人员资质和素质的审查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测量人员的资质和素质进行检查。按照施工单位在投标书中的承诺,检查到场测量人员是否与标书中一致,是否具有履行相应测量放线工作的资质和素质。

在以后的实际测量工作中,如发现测量人员实际工作能力或经验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此人员,并要求提供其他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测量人员。一般的施工测量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视图、审图、绘图的能力。

2)掌握不同工程类型、不同施工方法对测量放线的不同要求的能力。

3)了解仪器构造、原理和掌握一起使用、检校、维修的能力。

4)对各种几何形状、数据、点位的计算与校核的能力,使用函数型计算其、计算机的能力。

5)了解误差理论,能针对误差产生原因采取措施,以及对各种观测数据处理的能力。

6)了解工程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采取不同观测方法与校测方法,高精度、高速度的实测能力。

《工程测量规范》GB—;

《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DB11/T-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行业标准)

导线测量等级取一级主要技术要求是:表3.3.1

三角形测量等级取一级主要技术要求是:表3.4.1

7)针对不同现场、工程情况,综合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1.1.3施工测量仪器及其校验进行检查

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用于工程建设的测量仪器与投标书中承诺的测量仪器是否一致,如需更换测量仪器必须争得测量监理工程师同意,且仪器精度应与标书中承诺的相一致或不低于原定仪器精度。

2)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检查测量仪器是否在国家授权的检定单位进行检定,且应被出具检定合格证。测量工作中使用的水准仪、经纬仪、测距仪、全站仪、钢卷尺等均应进行周期检定,检定的周期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有关检定规程为准,一般为一年。

1.1.4施工测量资料的审核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与天津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T29--)的规定,检查甲方和施工单位提供的测量技术资料。一般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测量的技术资料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测量放线

a.城市规划管理局确定的红线桩坐标及水准点通知单;

b.验线通知单及交接桩记录表;

c.工程定位图(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场地原始地形图);

d.有关测量放线方面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2)施工记录资料

a.施工测量方案、平面控制网与水准点成果表及验收单;

b.工程位置、主要轴线、高程预检单;

c.必要的测量原始记录。

3)竣工验收资料

a.竣工验收资料、竣工测量报告及竣工图;

b.阶段沉降变形观测资料。

1.1.5施工测量的复核

1)对已知控制网的复核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由设计或甲方书面提供的高程和平面控制点进行的复测报告,用全站仪进行审核。首先,检查桩位标志是否齐全,点位是否稳定牢固,精度与密度能否满足施工控制要求;其次,监理工程师应用自有测量仪器对交验的高程和平面控制点进行复测,对点位损坏或精度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要求施工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予以说明。

2)对加密控制网的复核

在甲方提供的高程和平面控制点数量、密度不能满足工程施工放样的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加密控制。控制点布设应因地制宜,以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测量精度指标和方便施工为原则灵活布设;各等级控制点的应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用全站仪对加密控制网进行复测,对照施工单位上报的结果,如不一致,应分析找出原因,必要时进行重测,直到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测量结果一致,才允许其使用加密网。

3)工程实体测量放线的复核

在以上条件和资料具备以后,监理工程师才能对工程实体的测量放线进行复核。一般的,对于建筑工程的测量放线复核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a.建筑物定位测量的复核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红线、验定位(标高)。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检查施工单位所放的建筑物是否符合规划局的规划及测绘院提供的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中所给的数据,尤其不能侵越红线以内的规定建筑线。一般的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定位依据桩位置是否正确,有无碰动。

2)定位条件的几何尺寸。

3)建筑物矩形控制网与控制桩的点位准不准、桩位牢不牢。

4)建筑物外轮廓轴线及主要轴线。

b.建筑物基础放线的复核

基础放线俗称撂底,是确定建筑物位置的关键环节。监理工程师应主要把握以下几方面:

1)基槽边的控制桩位置是否正确,有无碰动。

2)外轮廓主轴线的投测位置是否正确。

3)各轴线的相对位置是否正确。

4)垫层顶面的标高。

尤其是,监理工程师应细致检查除外轮廓线之外,内墙、底板梁、柱、后浇带、电梯井、楼梯间等部位是否均以正确放出,避免出现错位和漏插筋问题。

c.建筑物主体结构放线的复核

根据高层建筑的设计及施工特点,对于建筑物主体结构放线的复核,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几个层次把握:

1)±0.00建筑物放线的复核;

2)非标准层与标准层转换处建筑物放线的复核;

3)标准层建筑物放线的复核(一般是每四层复核一次);

4)封顶前建筑物放线的复核。

监理工程师对平面 放线的复核方法,一般用经纬仪测角度、打直线、用钢尺拉距离。为了防止出现差错,最好用拉对角线的方法复测验线结果。

监理工程师对高程和垂直度的控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在±0.00以下地下室可用水准和控制桩等手段控制高程、位置和垂直度。第二,工程施工至±0.00时,可在建筑物四周测出一个等高的高程线或高程点,该点或线是控制地面以上各层高度用的,上返时可不用水准仪测量而采用拉钢尺的方法定出某层高程的控制点,然后再用水准仪后视某层的高程控制点,以此来确定这一层其他部位的高程。控制点的上返可用激光经纬仪和垂准仪。

1.1.6竣工测量的检查

竣工测量的检查即对竣工位置点的复核。是在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根据控制点,按照与放样同精度的要求,复核建筑物轮廓点和几何中心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再计算出和设计坐标、设计高程的复测较差。

竣工测量是施工单位自身在单项工程整个工程完工后,对建筑物轮廓点和几何中心点进行的测量和质量评定。监理单位或工程验收单位对工程主要和重要部位的竣工位置点也进行必要的竣工复测检核和质量评定。

竣工测量和竣工复核的施测精度一般和施工放样同等。竣工位置点的复测中误差主要包括控制点误差、复测误差和施工误差。其中,竣工位置点的中误差应小于各项建筑限差的一半,竣工位置点复测较差的最大值应小于各项建筑限差。

1.1.7测量监理资料的整理

测量监理资料作为监理工程师测量工作成果的一部分,也是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下一步工作的依据,应及时整理和归档,并将测量结果反馈给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工程师,以指导下一步工作。测量资料分两部分,即施工单位的报验资料和测量监理工程师的抽检资料。

对于施工单位的报验资料,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其按工序统一编号报,这样既能保证资料的连续性又便于查找是否有漏报或重报现象。监理工程师的抽检资料也应与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对应分类,便于检查和统计。

1.1.8监理公司测量组的必验部位

1)红线桩及测绘院提供水准点的复核;

2)水准点引测;

3)场区平面及高程控制网;

4)建筑物方格网;

5)建筑物定位线;

6)槽底标高;

7)基础底板(垫层)轴线、标高;

8)首层结构主控轴线、标高线、竖向投测基准点;

9)标准层每层的主控轴线及标高控制线;

10)幕墙的控制线等。

1.1.9定位桩的控制:根据规划红线或建筑方格网,按设计总平面图规定复核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定位桩。

1.1.10监理用全站仪核查施工单位在工程放线后的基础平面图,方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1.11挖土前应预先设置轴线控制桩及水准点桩,并要定期复测和校验控制桩的位置和水准点标高,以利施工中不出差错。

1.2土方开挖

1.2.1挖土标高:土方开挖一般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及边坡的稳定。

1.2.2在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20-30cm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坡,边挖边修坡,保证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1.2.3开挖土标高超深时,不准用松土回填到设计标高,必须通知设计,勘察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处理。

1.2.4基坑验槽: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共同赴现场检验,并做好验槽记录。一般采用钎探验槽法。

1.2.5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重点监控边坡稳定

(1)严禁向已开挖的基坑边坡的影响范围内进行动力打入或静力压入的施工活动。

(2)严禁向基坑边坡顶堆过重荷载,如需堆载或行驶车辆时,必须对边坡稳定进行计算。

(3)施工组织设计应有利于维持基坑边坡稳定的措施

(4)注意地表水的合理排放,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或渗入边坡。

1.3土方回填

1.3.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及杂物,抽除积水,挖出淤泥,验收基底标高。

1.3.2回填土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经试验确定,并符合设计要求。

1.3.3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1.3.4冬季填方每层铺土厚度应较常温下减少20%-25%,填方中不得含冻土块及填土层受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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