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公司系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国有企业,承担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相关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环境、化工、机械等相关类专业优先录用;
4.具有公文写作、档案整理、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ex、word等办公软件。
二、招聘程序/p>
1、报名时间:年3月28日—4月12日止。
(上午8:30-11:4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除外)
2、报名地点:启东高新区(原启东滨海工业园)南海路号海韵大厦室~高新区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报名处。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
3、报名随带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
4、通知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接到考试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等必要证件参加考试。
5、考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测试各岗位需要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按照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三、考察、录用及待遇:
1、经考察合格,确定录用后,由高新区聘管办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为自动放弃。
2、被录用人员性质属启东滨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公司合同制聘用职工,派驻区(镇)环境生态保护办公室工作,设试用期2个月,期间以不低于启东市当期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无任何其它待遇;试用期满,由聘管办会同用工部门对其进行综合性考察,合格的进入4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满,经用工部门会同聘管办综合意见后认为不胜任的,由用工部门向聘管办提出辞退处理意见,聘管办按规定报批办理。考察期间享受转正后职工待遇。
3、转正后各类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照污水公司同类聘用职工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录)用资格。
五、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启东高新区*工委、管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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