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民*府关于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根据昭通市《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近期,水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水富市运管分局、交通局依托庙口超载超限检测站开展联合执法治超工作。
年7月2日11时,薛某某和罗某分别驾驶牌号为云C4xxx和云C4xx7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到麻水线水富市庙口交通执法站时接受检查,民警发现两人驾驶的机动车有超载的违法行为,随即将其带至庙口超限运输检测站称重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薛某某驾驶的货车超重达到54%,罗某驾驶的货车超重达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民警给予薛某某驾驶证记六分,罚款二千元的处罚;给予罗某驾驶证记六分,罚款二千元的处罚。
(来源:水富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