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非法运输处置煤矸石污染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我县生态环境安全,针对群众反映我县存在非法运输处置煤矸石车辆现象,文水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非法运输处置煤矸石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11月23日11:00左右,袁某泽驾驶晋A*车辆非法运输处置煤矸石在段马线西社村路口被县交通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查扣。经检查核实:车辆驾驶员袁某泽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且车辆疑似存在超限超载情况。交通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县治超办、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派员进行联合查处。该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1吨,经过磅核实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1吨,超限超载比例高达96.7%。袁某泽对其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行为、超限超载运输行为、非法运输处置煤矸石行为供认不讳。
针对晋A*车辆的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交通运输部门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对袁某泽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做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元的高限处罚,责令其派车对超载货物返运至货物源头企业;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袁某泽做出罚款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县治超部门正在调查货物装载源头企业,调查核实后将依据《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对其进行高限处罚;生态环境部门已将该违法线索移交清徐分局,由清徐分局调查核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煤矸石属于固体废物,对土壤、植被、水资源等存在严重污染,不得随意处置使用。县交通运输部门将联合县治超、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煤矸石对生态环境危害性宣传,杜绝使用煤矸石进行地面硬化等非法处置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运输处置煤矸石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运输户及购买使用者实行高限处罚,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保小知识
煤矸石是采煤过程和洗煤过程中排放的固体废物,是一种在成煤过程中与煤层伴生的一种含碳量较低、比煤坚硬的黑灰色岩石。长期简单堆存或用于硬化地面,会破坏地貌、植被,污染周边土壤、水体。煤矸石淋溶产生的氟化物浓度最高超过地下水Ⅲ类标准80%,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来源:文水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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